一、已報名且依法執行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(經醫院安排採檢未獲結果者)期間涵蓋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期(110年5月15日、110年5月16日)之考生,一律不得參加考試。倘有私自参加考試之情事發生,經查證屬實後,除應由主管機關依法處置以外,比照「110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」第三點,取消考試資格且不予補救。
二、凡自主健康管理之考生應由考生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於5月9日起,主動填寫本通報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如: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)後,向各考區試務會通報,不得隱匿。考區試務會依情況安排考生參加補行考試或於「第二類備用試場」應試。
四、請將【110年國中教育會考自主健康管理通報單】及相關證明文件(如:醫院診斷證明、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)傳真至:2585-8497 或email至